一、本條主要是參照《運行中變壓器油質量標準》GB/T 7595~2000制定的。表20.0.1的排列和文字格式與原版本對比有較大的不同,并增加了相應試驗項目如油中水分含量測試、體積電阻率,取消了苛性鈉抽出、安定性、凝點等項目。
二、本條表20.0.2中序號l的適用范圍第2項中明確了對15kV以下油斷路器,其注入新油的擊穿電壓(原為“電氣強度”,各詞按GB/T 7595~2000作了修改)已在35kV及以上時,可不必再從設備內取油進行擊穿電壓試驗。但油箱在注入合格油前內部必須是清潔與干燥的。
序號2簡化分析試驗欄中,根據表20.0.1的條款排序作了調整,對準備注人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套管的新油的試驗項目增加了如油中水分含量測試、體積電阻率,取消了苛性鈉抽出、安定性、凝點等項目。
三、本條是采用了《電力用油運行指標和方法研究》資料中關于補油和混油的規定制定的。為了便于掌握該規定的要點,摘要如下:
1正常情況下,混油的技術要求應滿足以下五點:
(1)使用同一牌號的油品,以保證原來運行油的質量和明確的牌號特點。
(2)被混油雙方都添加了同一種抗氧化劑,或一方不含抗氧化劑,或雙方都不含。因為油中添加劑種類不同,混合后有可能發生化學變化而產生雜質,應予以注意。只要油的牌號和添加劑相同,則屬于相容性油品,可以按任何比例混合使用。國產變壓器油皆用2.6一二叔丁基對甲酚作抗氧化劑,所以只要未加其他添加劑,即無此問題。
(3)被混油雙方的油質都應良好,各項特性指標應滿足運行油質量標準。
(4)如果被混的運行油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接近運行油質量標準允許的極限值,尤其是酸值,水溶性酸(pH)值等反映油品老化的指標已接近上限時,則混油必須慎重對待。
(5)如運行油質已有一項與數項指標不合格,則應考慮如何處理,不允許利用混油手段來提高運行油的質量。
2關于補充油及不同牌號油混合使用的幾項規定:
(1)不同牌號的油不宜混合使用,只有在必須混用的情況下方可混用;
(2)被混合使用的油其質量均必須合格;
(3)新油或相當于新油質量的不同牌號變壓器油混合使用時,應按混合油的實測凝固點決定是否可用;
(4)向質量已經下降到接近運行中質量標準下限的油中,加同一牌號的新油或新油標準已使用過的油時,必須按照國家現行標準《電力系統油質試驗方法》中預先進行混合油樣的油泥析出試驗,無沉淀物產生方可混合使用,若補加不同牌號的油,則還需符合本款第(3)項的規定;
(5)進口油或來源不明的油與不同牌號的運行油混合使用時,應按照國家現行標準《電力系統油質試驗方法》中規定,對預先進行參與混合的各種油及混合后油樣進行老化試驗,當混油的質拿
不低于原運行油時,方可混合使用,若相混油都是新油,其混合油的質量不應低于最差的一種新油,并需符合第(3)條的規定。
四、由于采用SF6氣體作為絕緣介質的設備已有開關和GIS、互感器(CT、PT)、變壓器、重合器、分段器等,對SF6氣體的質量控制非常重要,因此增加了該條款。根據調研,抽檢率建議修改為10%,增加按《工業六氟化硫》GB 12022驗收其中一個氣樣后,其他氣樣可以只測定含水量。http://m.991997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