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航技術編輯毛發(fā)濕度計 技術條件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毛發(fā)濕度計的技術條件、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毛發(fā)濕度計產品(以下簡稱濕度計)。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
JB/r9329-1999 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huán)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JB/r9-352-1999 氣象儀器用機械式鐘機旋轉自記鐘
3 技術要求
3.1濕度計應能在 -35℃±45℃的環(huán)境溫度下正常工作。
3.2在相對濕度30%一100%范困內,濕度計示值誤差為:不同變化趨向(上升或下降》經過同一濕度點 時,濕度計示值與通風干濕表測得的實際值之差,在 100%的濕度點上不應超過±2%。在其他各點上不應超過士5%。
3.3量程誤差
3.3.1當相對濕度由30%上升至 1001,,或由 100%下降至3017,時,濕度計示值的量程與實際量程之差, 不應超過正負5%。
3.3.2當相對濕度由90%上升至 100%,或由 100%下降至90%時.濕度計示值的量程與實際量程之差,不應超過實際變量的士1/20
3.4濕度計的每根毛發(fā)應粗細均勻,無彎折、分叉、倒刺、枯污等缺陷
3.5毛發(fā)束內的毛發(fā)應粗細一致,排列整齊,不應有相互交扭、松緊不一等現(xiàn)象。毛發(fā)束兩端應禮緊,不應有松散、滑脫、折斷等現(xiàn)象。
3.6傳動系統(tǒng)應準確靈活.當濕度變化時,筆尖在自記紙上能平穩(wěn)地移功 由于傳動系統(tǒng)的間隙和摩+z 等而引起的筆尖在自記紙上的階梯差值,不應超過 1%e
3.7筆桿應平直、光潔,具有彈性,且能使筆尖對自記紙有適當的壓力二筆尖劃線應流利,不刮紙 不斷 線,劃線寬度不應超過 0.3~ 。
3.8筆擋應能在極限位置之間平穩(wěn)地移動,其極限位f是允許筆尖離開自記紙不小于6mm,且不碰外 殼;筆擋離開筆桿不小于2m .
3.9筆尖的調節(jié)螺釘應轉動靈活,使筆尖在自記紙的全程范圍內平穩(wěn)移動,并可固定筆尖于任意位置而不松動。
3.10自記鐘的中心軸應與底板垂直。當筆尖在自記紙上全程范圍內劃弧線時,弧線應與時間標度線吻 合或平行,其偏差不應超過相鄰兩時間標度線間隔的 1/3(日記型)或 1/4(周記型)。 國家機械工業(yè)局1999一08一06批準 2000一01一01實施
1濕度計在打開外殼取下自記鐘后儀器不得翻倒
2自記鐘應符合 JB/f9452的有關規(guī)定。
3濕度計零部件的安裝應正確、牢靠,不應有松脫、變形及其他形響使用的缺陷。
4濕度計零部件的涂層應牢固、均勻、光潔,不應有脫層、銹蝕等缺陷。
5成套濕度計應包括:
a)濕度計:一臺;
b)記錄墨水:一瓶;
c)備用筆尖:兩個;
d)自記紙:日記自記紙《幻張或周記自記紙印張;
e)使用說明書:一份;
f)合格證:一份。
3.16 濕度計的運愉包裝應符合JB/9329中的相應規(guī)定。
4試驗方法及檢驗規(guī)則
4.1每臺濕度計應經制造廠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并附有合格證。
4.2每臺濕度計應根據3.2-3.14要求,進行出廠試驗。
4.3試驗方法(3.2,3.3)
4.3.1試驗設備
a)濕度箱一個,箱內濕度應可調節(jié)。濕度穩(wěn)定時,箱內濕度變化在20min內不應超過11%;
b)通風干濕表一支;
c)毛發(fā)濕度表一支;
d)玻璃a度表一支(0℃一10090),
4.3.2試驗要求
a)試驗前,濕度計應在95%以上的高濕下,放置6h以上;
b)增濕用熱水溫度不應超過70'C;
c)讀數和讀數前的穩(wěn)定期間,應盡a降低風扇轉速;
d)各試驗點的穩(wěn)定時間不應少于15min;
e)任一濕度點上的不穩(wěn)定度不應超過2%;
f)試驗點的偏差:100%點為98%一100%;其他各點均不得超過士3%;
g)試驗點順序:100%,90%,80%,70%,30%,70%,80%,90%,100%;) 試驗過程應保持濕度變化趨勢的一致性;
h)通風干濕表讀數準確到0.19C;濕度計讀數準確到1%,
4.3.3記錄整理
a)計算每個試驗點上通風干濕表測得的濕度計示值與相對濕度值之差;
b)計算相對濕度下降時,100%與30%兩點以及100%與90%兩點的實際量程;計算相對濕度上升 時,30%與 100%兩點以及90%與100%兩點的實際盈截
c)計算濕度計示值在各試驗點上的升降差值的差。
4.4 試驗條件(3.5)
將筆尖調到,%標度線上,輕擊儀器底座后,轉動鐘筒,使筆尖劃一橫線,然后向上抬或向下壓筆桿相對濕度 10%一155'o,當筆尖回復后,觀察筆尖與橫線的差值是否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階梯差值;再以同樣的 方法,觀察相對濕度 100%點上的階梯差值。
4.5 試驗方法(3.10)
將筆尖調到相對濕度100%線上的任一時間標度線上,然后調節(jié)筆尖沿時間標度線移動,觀察弧線與時間標度線的差值是否符合要求
4.6濕度計在下列清況下,應進行型式試驗:
a)在設計、工藝或所用材料作重要改變時;
b)不經常生產,當再次生產時;
c)對成批生產的濕度計,定期抽驗時;
d)同類產品進行評比時。
4.7成批生產濕度計時,每年至少抽取不少于三臺濕度計進行型式檢驗。在其他情況下,型式試驗的項目和數t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4.8濕度計的型式試驗,應按本標準全部技術要求進行。
5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5.1每臺濕度計應在適當位置固定銘牌,其內容如下:
a)制造廠名稱;
b)產品名稱及型號;
c)產品編號;
d)使用自記紙的編號;
e)出廠年月。
5.2濕度計在內包裝前,對毛發(fā)束、筆桿、自記鐘等應采取適當措施,使其不致碰撞和損壞。
5.3濕度計裝人內包裝盒后,應固定穩(wěn)妥。內包裝盒上應標明:
a)制造廠名稱;
b)產品名稱及型號;
c)出廠年月;
d)“向上”及“個”符號。
5.4外包裝箱應牢固、可命、防潮、防雨。內包裝盒與外包裝箱之間應有減展措施。
5.5在外包裝箱適當位里上應有鮮明、清晰、牢固的標志,其內容包括:
a)制造廠名稱、產品代號或名稱;
b)收貨單位名稱、地址;
c)箱子尺寸、重量、粗號;
d) 標明“切勿倒里”、“切勿受潮”、“精密儀器,小心輕放”等字樣和符號。
5.6 每箱濕度計應附有裝箱單一份。
5.7 濕度計應貯存在一10℃一十們℃,相對濕度不大于0%5的室內,室內不得有腐蝕濕度計的介質。